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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
时事点击
12月3日,网友“周禄宝”通过其实名认证为“知名写手、专栏作
家,原兰州军区某部新闻报道员”的微博发布消息,称兰州市长袁占亭
佩戴多块名表,其中包括估价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20余万元的江诗
丹顿等,引发热议。对此兰州市长袁占亭自称省里正在处理。
12月8日,甘肃省纪委做出回应,袁占亭同志佩戴过黑色雷达机
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均为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
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格人民币25100元。疑指其
曾佩戴过其他名表,缺乏有效证据。
直接爆料人“周禄宝”对于甘肃纪委的调查结果表示不满,称本人
要上书中纪委。随后,“周禄宝”陆续在微博上爆料兰州市长袁占亭的
“罪行”。与此同时,有网友指出,“周禄宝”是故意炒作,诽谤敲诈。
十八大以后,社会进入反腐高潮期,基本每天都有反腐事件产生。
反腐事件占据媒体头条位置多日,舆论总结称为“每日一官”。“兰州
市长名袁门”风波吸引媒体关注的三个新闻点包括:正处在反腐热潮、
网络反腐的又一体现、杨达才之后“表哥”再现。
12月5日,始于微博爆料的“兰州市长名表门”进入媒体视野,兼
具三个新闻点的反腐热点新闻迅速被转发273条,覆盖时政类媒体。
事件爆发首日,舆论迅速发酵,新闻量达到419条,达到事件第一个舆
论峰值。第二日,爆料人接受采访,向媒体透露更多细节,使“兰州市
长名袁门”的背景资料更加丰富,事件得以保持舆论热度,单天的新闻
量依然高达251篇。随后,甘肃纪委介入调查,等待调查结果期间又
不断有反腐事件曝光,舆论热度迅速下降。
12月8日,甘肃纪委公布调查结果,兰州市长袁占亭的“名袁门”
被认为缺乏证据。这一结果大大超出了舆论的预想结果。而爆料人
周禄宝更是声称要上书中纪委。兰州市长风波再次被推上了舆论制
高点,12月9日的新闻量达到224条,12月10日达到了媒体关注的
第二个峰值,单日新闻量332条。
随着新闻曝光的细节越来越多,媒体评论参与到舆论中来,讨论
的焦点除了质疑兰州市长的调查结果之外,更深化到反腐手段和制度
建设的程度。


权威声音
贺国强:拓展网络反腐倡廉渠道 加强网络舆情信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
部网络信息工作时指出,互联网作为20世纪的一项重大基础性科学
发明,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对经济、政
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影响。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
人们能够迅速地了解信息,拓宽知识领域,丰富文化生活,也为我们更
好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提供
了有利条件。同时,网络发展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给包
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要充分
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研究互联网
等新型传媒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
信息工作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做好
网络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
贺国强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健全制
度、完善机制,及时了解把握情况,准确判断舆情发展趋势,掌握工作
的主动权。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
署,宣传反腐倡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要高度重
视网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大案要
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
释惑。要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互联网阵地建设,通过开办互联网站、反
腐倡廉网页等形式,巩固和扩大网上舆论阵地,推动网络廉政文化
建设。
贺国强指出,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
用,充分发挥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管理,
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
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进一步调动
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要继续推进全国纪检监察
网络举报系统建设,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的纪检监察网络举
报体系。

深度解读
◎问题表现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之路,反腐事业可
以说举足轻重。在当下的新媒体环境中,因为网络传播的及时性、群
众性、透明性等特点,对反腐提供线索很有帮助。最近的几起“网络反
腐”案中,地方纪检部门“露头就打”,使得反腐“提速”,呼应了新一届
中央领导掀起的反腐新风。从某种程度上说,公众网络反腐的热情高
涨,也是对十八大后中央反腐表态的反应。要充分地保护、呵护公众
的反腐热情,并通过科学的引导,让网络反腐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反
腐力量。
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也看到,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
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其房产都是合法所
得。近日某县委书记被微博曝光有9名情妇,也很快被官方查证“严
重失实”。类似网络反腐“闹剧”,一次次把严肃的反腐问题引向娱乐
化,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闹剧”消解了网络反腐的正能量,消解整
个社会对民间反腐的信心,也消解“民意分量”可能产生的舆论、道义
压力。更为关键的是,网络反腐环境的无序,还可能让恶意攻讦、搞臭
对手、攻陷获证等“脏事情”在以透明为特质的网络中“上下其手”。最
近的这几起事件中,这些问题都已经露出了苗头。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容易造成谣言泛滥。网络的开放性也带来了
一个负面影响,即虚假信息的泛滥。由于管理制度缺失,网络论坛、虚
拟社区的一些非理性言论和虚假信息增多,严重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效
力。情绪性言论突出,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网络舆论的自由性也使
得一些非理性的、情绪性的言论泛滥,容易出现发泄情绪、无理谩骂、
攻击他人的偏激言论,导致以讹传讹、民意审判,甚至“网络暴力”等问
题。“选择性反腐”带来反腐偶然性和戏剧性。一般而言,只有少数比
较离奇、具有新闻卖点的事件才会引起网民的普遍关注,这就导致网
络反腐事件的查处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戏剧性。
◎问题原因
一面是热情似火的反腐热情,一面是穷追猛堵的公权栅栏。缺乏
公权力介入机制,使反腐实效打折。网络上反腐信息公布以后,相关
政府职能部门还不能及时跟进,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缺乏相关制度的保
障,尤其是官员问责机制。对政府部门来说网络反腐缺乏可以操作的
程序,对公众来说缺乏可以监督政府介入网络反腐的机制。
即便有个别官员和政府部门的声援,网络反腐依然离不开必要的
法律规制。作为一种“最廉价的监督”方式,网络反腐既可以让虚假丑
恶无处遁形,也可能带来非理性“惩恶”的民粹暴力。例如“人肉搜
索”,在正当监督与不当侵权之间,往往难分间隙。缺乏法律规范已经
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
◎对策建议
完善民间网络反腐要加强制度化建设,通过立法来规范民间网络
反腐,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对接,确保其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发
展,并以此带动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深化网络监督、确保网络
反腐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首先,应当在立法理念上落实公民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对网络
反腐的法律规制,前提是确保公民宪法权利不受损害。在宪法上,公
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
利,更有对丑恶现象举报揭露的权利,网络只不过是行使这些宪法权
利的一个通道。只有从立法理念上认同这一点,才能有效避免动辄追
究网民发言的法律责任的现象。
其次,应当在规范内容上重点预设网民担责的例外情形。网络是
把“双刃剑”,法律在规范网络信息披露、平衡网民权利与他人权利的
时候,不能采取模棱两可的权利许可思路,而应将重点放在对网民过
度行使权利的界定上。因为对于公民权利而言,原本就是“法无明文
禁止即可行”。在国家立法层面上,就应当采取排除法明确网民担责
的具体情形,以防止模糊立法给公民权利带来大面积损害。例如侵权
责任法草案对“人肉搜索”侵权责任的设定,就应采取与一般公民不同
的规则,具体设定侵犯官员隐私权情形的时候,还应区分隐私是否与
公共利益有关。
再次,应当在配套机制上注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果没有
相关的资讯公开,再剽悍的“人肉搜索”恐怕也难以让问题官员“显
形”,更遑论对“副职扎堆”、“史上最牛官员别墅群”及各种问责官员
“复出门”等进行曝光了。所以,网络反腐更需要政府信息在网络上公
开化、透明化,为网民知晓政府并监督政府提供条件,使网络反腐败机
制更加畅通。
最后,应当在司法救济上为公民权利筑牢正义的防线。经验表
明,司法判断容易受到地方权力的干扰,举报的网民在受打击后一旦
得不到司法救济,就会形成一种“寒蝉效应”:更多拥有反腐线索的网
民,因为担心得不到司法支持而不敢发声。可以说,剑指公权贪腐的
所有揭丑行为,都不可能彻底躲避来自公权的打压,问题不在于让公
权自觉地接受监督,而是应当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和权力制约的
功能。